刘纯燕是央视少儿节目主持人,因得知在南京有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将其艺名“金龟子”注册为商标并进行使用,她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金龟子”商标无效。2018年9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该“金龟子”商标无效。“金龟子”商标的注册人李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此案,原告李某与第三人刘纯燕本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金龟子# 本案诉争商标为“金龟子”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由原告李某于2013年8月5日提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培训”等服务上。第三人刘纯燕以“诉争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在先姓名权为由对诉争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各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诉辩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金龟子”究竟是不是刘纯燕的艺名?2、诉争商标的注册是否侵犯了刘纯燕的在先姓名权?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围绕这两个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