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注册“新冠肺炎”商标吗?

阅读:1067 2020-02-11 18:42:33

导读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发布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统一称谓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为“NCP”。



2020年春节,本应合家欢乐的时刻,中国人民却意料之外地在恐惧中度过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罩、武汉封城、疫情地图、确诊人数、延迟复工、武汉加油……这些有关于肺炎疫情的词语,从春节前夕开始便慢慢充斥在人们的生活中。当然,这还不是全部。有些人士此时就要疑问了,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商标情况如何?可能有人看到这种疑问还会觉得不可思议,毕竟目前人们大都还无法平静地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几个字,抱有敌意才算是常态。不过据了解,还真有人已经萌生了这种想法:



笔者出于好奇,搜索了中国商标网寻找答案。中国商标网显示,搜索“新型冠状病毒”,检索到0件商标。



笔者又搜索了此次病毒肺炎的简称“新冠”,发现一些带有“新冠”二字的商标,详情如下:




该商标服务类别与肺炎并没有什么关系,并且从申请日期早于肺炎开始在全国蔓延的时候相比。


最后提醒各位,将疾病、疫情等名称申请注册为商标,这些词语在目前看来十分敏感,无论注册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都不应抱有侥幸地妄想以此来谋取利益。


非常时期,努力共渡难关!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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